.. _7. 码头检测与评估: 7. 码头检测与评估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7.1 一般规定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.. raw:: html
7.1.1 码头检测与评估主要针对重力式、板桩、高桩、斜坡式与浮码头等结构型式的码头。码头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1.2 码头环境条件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1.3 检测方法应符合附录C~附录E和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7.1.4 码头评估内容包括安全性、适用性和耐久性评估,评估内容应符合第3.0.4条的规定。
7.1.5 码头的结构构件适用性评估应符合表7.1.5的规定,取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适用性评估等级。
| 项目 | 等级 | |||
| A | B | C | D | |
|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最大挠度 | r≥1.00 | 0.95≤r< 1.00 | 0.90≤r< 0.95 | r< 0.90 |
| 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裂缝宽度 | r≥1.00 | 0.80≤r< 1.00 | 0.70≤r< 0.80 | r< 0.70 |
| 预应力混凝土拉应力限制 | r≥1.00 | 0.95≤r< 1.00 | 0.90≤r< 0.95 | r< 0.90 |
注:r表示规范限值与实测值或验算值的比值。
.. raw:: html7.1.6 码头的适用性评估应以现场调查和检测结果为基本依据,当检测只能取得部分数据或改变建筑物使用条件时,尚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验算,并应符合第3.0.8条和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7.1.7 码头耐久性评估应按第4章~第6章的规定执行。
7.2 重力式码头检测与评估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.. raw:: html7.2.1 码头破损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2.2 位移与变形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2.3 码头宜检测倒滤层破坏和回填料的漏失情况。
7.2.4 码头安全性评估应按下列规定执行。
7.2.4.1 安全性评估的复核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2.4.2 复核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码头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 167)等的有关规定。
7.2.4.3 码头安全性评估应符合表7.2.4的规定,取最低一级作为该评估单元的安全性评估等级。
| 项目 | 等级 | ||||
| A | B | C | D | ||
| 抗倾稳定性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 |
| 抗滑稳定性 | |||||
| 整体稳定性 | 基床和地基承载能力 | ||||
| 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 | 卸荷板、沉箱、扶壁、空心方块、圆筒、梁板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
| 天然地基的轨道梁、胸墙、胸墙垫板、胸墙块体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1.00 | 0.85≤Rd/(γ0Sd)< 0.90 | Rd/(γ0Sd)< 0.85 | |
注:1. RdSd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;
2. 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,取值根据结构安全等级选取为;
一级:γ0=1.1,
二级:γ0=1.0,
三级:除整体稳定性验算取γ0=1.0外,其它验算项目均取γ0=0.9;
3. 整体稳定性评定为B级的结构应及时采取措施。
7.3.1 码头破损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3.2 位移与变形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3.3 码头宜检测倒滤层破坏和回填料的漏失情况。
7.3.4 码头安全性评估应按下列规定执行。
7.3.4.1 安全性评估的复核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3.4.2 复核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码头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 167)等的有关规定。
7.3.4.3 码头安全性评估应符合表7.3.4的规定,取最低一级作为该评估单元的安全性评估等级。
| 项目 | 等级 | |||
| A | B | C | D | |
| 码头整体稳定性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
| 前墙和锚碇结构的稳定性 | ||||
| 前墙和锚碇结构的承载能力 | 拉杆的承载能力 | |||
| 导梁、帽梁、胸墙和轨道梁的承载能力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1.00 | 0.85≤Rd/(γ0Sd)< 0.90 | Rd/(γ0Sd)< 0.85 |
注:1. RdSd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;
2. 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,取值根据结构安全等级选取为;
一级:γ0=1.1,
二级:γ0=1.0,
三级:除整体稳定性验算取γ0=1.0外,其它验算项目均取γ0=0.9;
3. 整体稳定性评定为B级的结构应及时采取措施。
7.4.1 码头破损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4.2 位移与变形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4.3 码头安全性评估应按下列规定执行。
7.4.3.1 安全性评估复核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4.3.2 复核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码头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 167)等的有关规定。
7.4.3.3 码头安全性评估应符合表7.4.3的规定,取最低一级作为该评估单元的安全性评估等级。
| >项目 | 等级 | ||||
| A | B | C | D | ||
| 上部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 | 主要 构件 |
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
| 一般 构件 |
Rd/(γ0Sd)≥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1.00 | 0.85≤Rd/(γ0Sd)< 0.90 | Rd/(γ0Sd)< 0.85 | |
| 桩基承载能力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 |
| 接岸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| 重力式 结构 |
按第7.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| |||
| 板桩 结构 |
按第7.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| ||||
| 岸坡整体稳定性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 |
注:1. RdSd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;
2. 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,取值根据结构安全等级选取为;
一级:γ0=1.1,
二级:γ0=1.0,
三级:除整体稳定性验算取γ0=1.0外,其它验算项目均取γ0=0.9;
3. 整体稳定性评定为B级的结构应及时采取措施。
7.5.1 码头破损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5.2 位移与变形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5.3 趸船及升降架中的升降设备应由专门机构另行检测和评估。
7.5.4 地基及基础、后方回填、挡土墙结构、岸坡及轨道检测可参照第7.2节和第7.4节的有关规定。
7.5.5 码头的安全性评估应按下列规定执行。
7.5.5.1 安全性评估的复核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:
7.5.5.2 复核验算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码头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 167)等的有关规定。
7.5.5.3 码头的安全性评估应符合表7.5.5的规定,取最低的一级作为该评估单元的安全性评估等级。 注:1. RdSd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;
项目
等级
A
B
C
D
趸船系留设施的承载能力;
斜坡码头、浮码头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;
钢引桥的承载能力主要
构件Rd/(γ0Sd)≥1.00
0.95≤Rd/(γ0Sd)< 1.00
0.90≤Rd/(γ0Sd)< 0.95
Rd/(γ0Sd)< 0.90
一般
构件Rd/(γ0Sd)≥1.00
0.90≤Rd/(γ0Sd)< 1.00
0.85≤Rd/(γ0Sd)< 0.90
Rd/(γ0Sd)< 0.85
岸坡整体稳定性
Rd/(γ0Sd)≥1.00
0.95≤Rd/(γ0Sd)< 1.00
0.90≤Rd/(γ0Sd)< 0.95
Rd/(γ0Sd)< 0.90
2. 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,取值根据结构安全等级选取为;
一级:γ0=1.1,
二级:γ0=1.0,
三级:除整体稳定性验算取γ0=1.0外,其它验算项目均取γ0=0.9;
3. 整体稳定性评定为B级的结构应及时采取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