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 港口护岸检测与评估
9.1 检测
9.1.1 港口护岸结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环境条件调查;
结构基本情况调查;
结构构件破损检测;
结构位移与变形检测;
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检测;
结构防腐蚀措施检测。
9.1.2 港口护岸环境条件调查应包含下列内容:
波浪、潮流、冰情等水文条件;
工程地质条件;
堤前冲淤变化情况。
9.1.3 斜坡式护岸结构构件破损检测的内容应包括胸墙、护面块体等主要结构构件的裂缝、露石、露筋、冻融等破损和缺失情况。
9.1.4 直立式护岸结构构件破损检测的内容应包括胸墙、堤身等主要结构构件的裂缝、露石、露筋、冻融等破损。
9.1.5 斜坡式护岸的位移与变形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胸墙的水平位移、沉降和倾斜;
护面块体的散乱、水平位移和下沉;
坡顶沉降情况;
临水面坡度、肩台宽度和沉降情况;
护脚块体和抛石棱体的水平位移、下沉,棱体宽度的变化;
护底结构层的变化情况。
9.1.6 直立式护岸的位移与变形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:
上部结构的位移和倾斜;
堤身的水平位移、沉降和倾斜;
护面块体的散乱、沉降和水平位移情况;
护脚块体及抛石的散乱、水平位移、下沉和范围;
抛石基床的散乱和下沉;
脚结构的变化情况。
9.1.7 护岸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检测应按第4章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9.1.8 港口护岸变形及冲淤变化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水运工程测量规范》(JTS 131)等的有关规定。
9.2 评估
9.2.1 港口护岸结构评估内容包括安全性、适用性和耐久性评估,评估内容的确定应按第3.0.4条的规定执行。
9.2.2 港口护岸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。
9.2.2.1 护岸安全性评估的复核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:
斜坡式护岸栅栏板的承载能力、胸墙的承载能力和整体稳定性;
直立式护岸沿堤底和堤身各水平缝的抗滑稳定性、沿堤底和堤身各水平缝及齿缝的抗倾稳定性、沿基床底面的抗滑稳定性、构件承载能力、基床和地基的承载能力和整体稳定性。
9.2.2.2 复核验算的断面应按实际情况选择控制性断面,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防波堤与护岸设计规范》(JTS154)等的有关规定。
9.2.2.3 护岸安全性评估应符合表9.2.2的规定,取最低一级作为护岸的安全性评估等级。
| 项目 | 等级 | |||||
| A | B | C | D | |||
| 斜坡式 | 栅栏般的承载能力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1.00 | 0.85≤Rd/(γ0Sd)< 0.90 | Rd/(γ0Sd)< 0.85 | |
| 胸墙的承载能力 | ||||||
| 整体稳定性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 ||
| 直立式 | 抗倾斜、抗滑和整体稳定性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 |
| 承载能力 | 上部 结构 |
Rd/(γ0Sd)≥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1.00 | 0.85≤Rd/(γ0Sd)< 0.90 | Rd/(γ0Sd)< 0.85 | |
| 沉箱、扶壁、方块、圆筒、基床和地基 | Rd/(γ0Sd)≥1.00 | 0.95≤Rd/(γ0Sd)< 1.00 | 0.90≤Rd/(γ0Sd)< 0.95 | Rd/(γ0Sd)< 0.90 | ||
注:1. RdSd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;
2. 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,取值根据结构安全等级选取为;
一级:γ0=1.1,
二级:γ0=1.0,
三级:除整体稳定性验算取γ0=1.0外,其它验算项目均取γ0=0.9;
3. 整体稳定性评定为B级的结构应及时采取措施。
9.2.3 港口护岸的适用性应根据检测结果按表9.2.3的规定进行评估。
| 等级 | A | B | C | D |
| 分级 标准 |
护岸断面无变化或变化不大,对使用没影响 | 护岸断面略有变化或变化不大,对使用略有影响 | 护岸断面变化较大,对使用影响较大 | 护岸断面变化很大,对使用影响很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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