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 船厂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
12.1 一般规定
12.1.1 船厂水工建筑物按功能划分为上墩下水建筑物和码头两大类。上墩下水建筑物按工作原理又划分为:干船坞类、船台与滑道类、浮船坞类、升降机类四种类型。
12.2 干船坞检测与评估
12.2.9 有关现行行业标准主要有《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 151)、《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152)、《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》(JTS147)。
12.3 船台、滑道检测与评估
12.3.8 有关现行行业标准主要有《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 152)、《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》(JTS 147)、《码头结构设计规范》(JTS 167)、《纵向倾斜船台及滑道设计规范》(CB/T 8502)。